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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由于取得物资或服务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小企业因购买商品等而产生的应付账款,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借方反映小企业已经归还的应付账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一般应以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接受为标志。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区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是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一般待物资验收入库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这主要是为了确认所购入的物资是否在质量、数量和品种上与合同上订明的条件相符,以免因先入账而在验收入库时发现购入物资有错、漏、破损等问题再行调账。在会计期末仍未完成验收的,则应先按合理的估计金额将物资和应付债务入账,事后发现问题再行更正;二是在物资和发票账单未同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需要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有时货物已到,发票账单要间隔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由于这笔负债已经成立,应作为一项负债反映。为了在资产负债表上客观表示小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在月份终了将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入账,待下月初再用红字予以冲回的办法。

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按发票价格确定,但是如果购货条件包括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可以享受一定的现金折扣,会计上入账金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即总价法和净价法。总价法是按发票金额全部入账,实际付款时,如果享受现金折扣,少付的金额冲减财务费用;净价法是按发票价格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入账,实际付款时,超过规定的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期限而支付的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财务费用处理。我国采用总价法。

应付账款的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1)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小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小企业偿付应付账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有些应付账款由于债权单位撤销或者其他原因,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该笔应付账款的,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0-4】某小企业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3年7月1日,和乙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其一种畅销产品,商品已经送达甲公司并且验收入库,但是发票没有送达甲公司。

7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发票账单,这批商品的暂估价值为100000元。8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标明货物价款12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税额为20400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甲公司做会计处理如下。

20×3年7月1日,甲公司收到商品时,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7月31日,甲公司因没有收到发票,按商品暂估价值处理。

借:库存商品1000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100000

8月1日,甲公司用红字冲回,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100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100000(红字)

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发票,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140400

【例10-5】20×3年9月12日,某小企业向A公司购进一批材料,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付款条件为:2/10,n/30。按照总价法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3年9月12日,应付账款发生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11700

(2)如果9月2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则享受2%的折扣,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A公司11700

   贷:财务费用200

         银行存款11500

(3)如果该小企业9月28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则不享受折扣,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A公司1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