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成住建发[2020]398号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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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0-11-24 17:33:38 |
信息简介: |
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以内的,由开发企业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无房居民家庭、普通购房家庭的分类及先后顺序,自行组织选房;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至3倍之间的,由开发企业按照上述分类及先后顺序,组织登记购房人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按公证摇号排序结果,按序选房。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由开发企业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分类及先后顺序,组织登记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按序选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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